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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城厢区发布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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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城厢区发布关于

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起来看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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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原则 

1.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城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实行随机派位(以下简称“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本方案统称“统筹安排”)安排原则。

3.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运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城区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农村学校实行线下报名、线下资料审核和线下录取的方式进行。各校首先满足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政策性对象入学需求后,有学位剩余的学校要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


三、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或暂住在荔城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

1.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附件1);

2.政策性入学(附件2);

3.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派位及统筹入学(附件2);

4.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


四、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附件


五、农村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农村各小学参照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按村居住地招收所在本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黄石工艺美术城、鞋服城的业主和随迁子女以及工业园区的随迁子女就读问题,按有关政策执行;其他各镇街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住地学校学位满足情况下可就近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所在地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

1.农村各初中校招生按区招委会确定的划片范围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划片范围见附件5)。

2.其他镇街本区划内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按《荔城区农村公办学校初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附件3)的要求,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暂住地或务工地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符合统筹条件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给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六、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5月25日

6月21日-6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家长网上报名6)。

7月1日-7月10日,学校对学生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7月11日-7月15日,学生报名材料预审不通过的,家长再次补全材料。

7月16日-7月20日,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终审。

7月22日-7月23日,学校根据招生方案确认符合片区招生条件学生名单。家长可登录惠民宝查看审核进度情况。

7月24日-25日,向社会公布城区各公办中小学学位剩余情况。组织城区公办中小学派位,并在区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7月27日-28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7月30日,各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

8月28日-8月29日,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8月30日,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2.报名方式

2022年秋季,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料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各学校招生工作统一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招生。所有拟在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段入学的学生都需登录“莆田惠民宝”APP首页中选择“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网上片区学校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录取查询等操作(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6)。


八、其他事项

1.原在荔城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符合划片或派位及统筹安排条件材料的、或经审核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未被城区学校接收的,或未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各相关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

2.属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莆田第一中学初中部、莆田二中划片范围的,以莆田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为准。

3.对符合《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莆政综〔2017〕24号)和《关于规范库存商业办公房地产分割(合并)销售管理的通知》(莆建房〔2017〕20号)等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九、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涉及千家万户,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准确掌握招生政策。要大力推进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认真落实《福建省


(三)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职责,依法保障片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各学校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把未按时入学的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名单报送属地政府,做好动员入学,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和工作台账,特别要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确保义务教育入学


(四)各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收费的文件规定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情况,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采取随班就读或者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分类教育安置,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有学位余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开放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并关注关爱随迁子女生活学习,保障在校学习期间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各校应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


(七)各相关学校要规范学籍建档工作,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个人分散办理。


十、本《方案》由莆田市荔城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生举报电话:2296961

初教股2392771    中教股2296461   

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2294239      


附件:

1.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片区

2.荔城区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3.荔城区农村公办学校初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4.2022年荔城区农村初中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5.荔城区农村各初中校普及招生划片范围

6.莆田市2022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7.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招生详情及附件

《荔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城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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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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